【研究生】2017-2018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

作者:编辑:发布:2017-09-30点击量:
 

2017-2018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

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[2014]11号)的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4级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现将澳门太阳网城官网评定细则公布如下:

一、评定机构

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成员名单如下:

主任委员:史铁林

副主任委员:丁雨葵

委员:各系中心导师代表、研究生代表、研究生科老师,研工组老师

二、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

1、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10000//生。

2、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,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。

3、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,学业助学金由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

费列支。

三、申请对象及年限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(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);

3、强军计划、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;

4、按照《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》办理注册手续,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,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。

5、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资格。

申请年级:2014级博士研究生(本科直博除外)

四、评定条件

(一)基本申请条件: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
4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
(二)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:

1、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、团或行政处分;

2、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;

3、在学术研究中,有弄虚作假行为;

4、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,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;

5、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;

6、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;

7、有成绩不及格;

8、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;

9、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;

10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。

五、评审时间和要求

(一)930日,学院按照2014级在籍非直博非定向人数下拨给各系中心指标。

(二)各系中心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:2017.10.1-2017.10.18

(三)申请者于20171010日后登录http://gs.hust.edu.cn/“研究生系统(导师研究生)”在线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,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,详实填写表格内容,经过导师审核后,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,交学院研工组A305(1018日截止)。

(四)导师于20171012-1017日以前登陆http://gs.hust.edu.cn/“研究生系统(导师研究生)”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,1018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“同意该生申请”。

(五)各系中心于1018日向学院研工组反馈评选结果后,澳门太阳网城官网于1018日登陆http://yjs.hust.edu.cn/epstar/login/index.js“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”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,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,听取意见后,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。

Copyright © 澳门·太阳网城(中国)集团官方网站-App Store 版权所有本网站所使用的方正字体由方正电子免费公益授权